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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生态立市战略 推进环境污染治理

对梧州市环境污染与生态建设的调查

作者: 梧州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    日期: 2014-3-18    来源: 梧州政协网

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建设美丽中国是党的十八大报告一项重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过程中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的深刻把握和自觉认知,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新发展,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因此,在我国当下和今后的社会发展中,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
一直以来,梧州就以山清水秀闻名于世,“绿城水都”也是梧州引以为豪的城市“名片”。然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开始凸显,如何保护好我们的城市已迫在眉睫。今年初经市主要领导点题,市政协主席会议决定,由市政协副主席孙以万、何深牵头,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组织有关委员组成调研组,对梧州市“环境污染和生态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在吴汉华主席的高度重视和孙以万、何深副主席的直接领导下,专题调研组于今年5月至7月,先后组织市直7个有关单位、3大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企业召开了两个调研座谈会,分别到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以及藤县、岑溪市进行调研,深入再生工业园区、粤海江河水务公司、梧州市陶瓷产业园中和集中区、岑溪糯洞新塘花岗岩废料综合利用加工区、岑溪归义镇石材加工区、岑溪建球陶瓷有限公司、岑溪伟正石材公司开采矿场等企业进行了实地察看和座谈了解,并考察借鉴了外地的一些经验做法,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梧州市生态环境现状

(一)启动生态市建设规划硕果累累

梧州市从2008年启动生态市建设规划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大手笔开展各种绿化规划、美化亮化等工作,先后组织修编和规划完成《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梧州市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梧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梧州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梧州市生态市建设规划》和《梧州市生态功能区划》等规划,提出走好经济发展“三步棋”,唱响城市建设“三部曲”,利用3~5年时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园林城市、花园城市,营造梧州风景优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山水城市特色,让居住在梧州的老百姓感到自豪、感到幸福,让来到梧州的外地客商感到这座城市有活力、有魅力,让外地游客感到这座城市有亲和力、有吸引力,构建“林在城中、城在林中、林水相依、城市与森林水乳交融、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家园。为此,2008年~2009年打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生态产业”攻坚战,关停了全市所有的小土纸作坊380多家,成功实施企业“退城进郊、进园区”战略,要求进园企业做到清洁生产,最大限度地实现产业生态化,为经济的加速发展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着力培育清洁型生产企业,引导企业加强原料替代、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实现废物排放减量化,全市已有13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初步验收,有7家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成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010年,梧州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1.056吨标准煤,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了68%。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5.4%,居广西第一,成为广西第一个国家森林城市。在建设森林城市期间,恰逢梧州市加快工业化进程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密集时期,市领导多次强调,“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要吸取东部发达地区在工业化进程中的教训,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绝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效益的一时增长,要创造绿色GDP。到目前为止,在全市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同时,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上处于优良水平。据环保部门监测,梧州市江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三类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天数比例为100%;酸雨频率逐年下降;城市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达到国家标准。在全区14个地级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2012年度升至全区第2位。

(二)环境污染源隐患不容忽视

据环保部门统计,目前全市涉及污染排放的行业有十几种,其中仅梧州市区就有2000多家,主要来自工业、日常生活和农业方面,其中最大的污染源来自工业,占全部污染源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总量的85.49%。

1.工业污染源

一是工业废水。主要有三大类:一类主要是产生于食品、造纸、钛白粉生产、木制品加工、林产品生产、制药等企业的以氨氮、化学需氧量为特征的工业废水;一类主要是产生于陶瓷、林产品加工的产业的以植物油、石油类和含酚废水为特征的工业废水;一类主要是产生于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以污染因子为悬浮物及pH、具有强碱性的工业废水。

二是工业废气。其来源有燃煤(油)锅炉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钢铁企业工业烟(粉)尘、氮氧化物、钛白粉行业的硫酸物以及煅烧烟气等。主要产生于钢铁、陶瓷、钛白粉、水泥等生产企业。

三是重金属。梧州市重金属污染源主要有铅、镉、砷、汞、铬等,产生于铅锌矿采选及尾矿库、电池及制革等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渣中。

四是工业固废。主要有陶瓷产业废泥渣、花岗岩产业的废石渣、采矿选矿企业的尾矿库、不锈钢企业的酸泥、电池新材料产业的含镍废渣、再生资源回收后树脂玻纤粉等。

2.生活污染源

一是生活噪声。主要来源于居民区内宝石加工作坊。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有近3000家宝石加工作坊散落分布在全市各居民区内,对居民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已成为梧州市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是机动车尾气。随着梧州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机动车排放的尾气中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及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量大增,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日趋严重,控制尾气污染的压力日益增加。目前,全市机动车尾气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氮氧化物总量的2/3。广大群众要求强化机动车尾气监管的呼声越来越高,成为公众评议和网络问政的热门话题。

三是生活废水。据环保部门统计,生活废水已经成为全市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的第一大户。目前梧州市区及各县(市)城区虽然已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收集生活污水进行处理,但还未做到100%,如梧州市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目前仍然8个市政排污口,二级保护区内有29个市政排污口没有进入市政收集管网送污水处理厂而直排;各县市亦存在此类情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处在试行阶段,苍梧县、岑溪市作为自治区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县(市),2011-2012年在12个乡镇的77个村建立了77套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实施和生活垃圾收集运转设备,但因未建立长效运行保障机制,缺乏运行维护人员和经费,项目未能发挥预期效益。

3.农业污染源

梧州市农业污染源主要来自规模化养殖场排放的废水污染,已经成为全市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的第二大户。初步统计,2012年年底全市规模化养殖场200余家。由于农业养殖量大面广、较为分散,污染防治设施一般比较简陋,污染治理效果不理想。

4.非正常污染源

主要是指通过采用非法手段掠夺资源、毁坏生态产生的污染源,如盗采矿产资源及盗伐森林、山火毁林等。目前最主要的还是矿产资源的乱采滥挖,据梧州市国土部门统计,近年来梧州市被盗采的矿产资源主要有金、铅锌、钛铁、高岭土、稀土等。

二、污染隐患带来的巨大危害

(一)污染水源

一是工业污水及重金属污染水源。梧州市水源主要来自浔江和桂江,梧州市工业五园八区大多沿江而设,目前“五园八区”只有梧州工业园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区建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经环保部门监测,两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后污水排放和重金属排放均达标。其余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均未完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靠企业自行治污排放,虽然环保部门实行定期监测,企业排污经过治理后基本达标。但是,仍有部分企业存在“偷排”、“暗排”现象。例如,梧州神冠蛋白肠衣有限公司旺甫工区生产过程产生化学需氧量浓度很高的生产废水,但该工区的污水治理设施无法对这部分废水进行有效处理,曾出现将化学需氧量浓度很高的生产废水直接排放的现象;梧州市东出口渔家湾附近河岸边一个排污口,也曾有企业偷排高浓度污水;藤县、岑溪市的陶瓷工业集中区已投入生产的企业13家,只有2家获得环保部门批复的试产手续,对高浓度含酚废水的处理,目前企业采取的办法主要是喷洒焦煤后高温燃烧自然分解,仍然存在种种漏洞。2012年3月14日,岑溪市一家陶瓷企业擅自排放高浓度含酚废水,导致义昌江江水受到污染出现死鱼等等。分布于苍梧县、藤县、蒙山县的铅锌矿采选企业,绝大部分选矿企业尾矿库在2012年风险隐患排查前未设置有地下水监测井,也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生产,存在着尾矿库排洪沟设置不规范、尾矿库渗出废水等种种问题,导致下游地下水等均有重金属超标。不锈钢园区、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区等有关企业露天堆存固体废物,因雨水冲刷形成二次污染。

二是生活污水、畜牧业养殖废水污染水源。生活污水、畜牧业养殖废水、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等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对水源必然造成污染。

(二)破坏生态环境

一是选矿采矿产业。目前主要开采并形成产业化生产的有花岗岩、钛、铅、锌等。如花岗岩等采取大规模露天采矿场对地质环境造成大规模破坏难以修复。据梧州市国土局统计,2010年矿山年报中粘土矿、砂岩矿、钛铁矿、铅锌矿、花岗岩等159个矿山统计,累计存放废石385.39万m3约800万吨,尾矿180万m3约320万吨。仅岑溪花岗岩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采至今,花岗岩矿山年生产废石达170万吨,矿区侵蚀土壤量达130万吨,水土流失256公顷,覆盖农田13.4公顷,污染农田70公顷。随着矿业的不断发展,这一数量将有增无减。

二是陶瓷产业。陶瓷行业因为产生大量的陶瓷废泥废渣给环境造成危害一直被认为是高污染产业。藤县、岑溪两陶瓷产业集中区准备建成270条陶瓷生产线,现已有108条开工生产。据了解,目前每条生产线每天将产生陶瓷废泥浆达70吨左右,108条生产线每天将产生陶瓷废泥浆达7560吨,如果270条生产线全部建成开工每天将产生1.8万吨陶瓷废泥浆,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进行堆积或填埋,造成破坏土壤、污染下水道、产生大量灰尘等等。

三是采用非法手段掠夺资源、毁坏生态的行为。不法分子掠夺式开采挖掘矿产资源,牟取暴利,却置环境于不顾,尤其是沿河、沿坡的开发不当,导致崩塌、滑波、泥石流、地面塌陷、沉降等地质灾害频繁发生。比如盗采钛矿,不法分子用高压水枪冲刷山体,损毁了满目翠绿的土山,黄泥水淹没了片片良田。盗采稀土,后果更是触目惊心。不法分子采用最原始的堆浸法开采稀土——将硫酸铵水冲入矿洞,硫酸铵水可将泥土中的稀土元素置换出来,然后引到沉淀池中,再在沉淀池中加入草酸,沉淀后晒干即可得到稀土。沉淀池周边的植被被大面积铲除,从山洞里引出的白色液体,除了流到沉淀池里,不少还溢出到周围地里。这种用高浓度硫酸铵水盗采稀土对生态环境是毁灭性的破坏,大片山坡林地被毁,地面寸草不生,还引发山体滑坡等灾害,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几乎是毁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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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污染空气

据环保部门监测,目前只有梧州工业园区的企业废气治理排放达标,其余工业园区及产业集中区的企业仍然存在着废气处理不达标或者未作处理的问题。如陶瓷企业目前窑道废气无脱硫、除氟设施;不锈钢园区部分企业废气未全部收集,存在无组织排放;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的冶炼企业收集高温尘废气及收集粉尘的布袋存在着易被烧坏和粉尘穿透的问题等等。梧州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2011年比2010年有所下降,2012年基本维持在2011年的水平。2011年梧州市环保局设在市内的两个监测点的数据分析,梧州市内空气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半年明显高于上半年;2012年下半年梧州市环保局设在设梧州市区的4个监测点的数据分析,按照2011年其他污染指数不变的情况,可吸入颗粒物全区排序由第一降为第八,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种污染物综合指标全区排序由第二降为第七,可吸入颗粒物出现2%的轻微污染,空气优良率不能保持100%。究其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工业燃煤油锅炉产生的工业废气,同时城市机动车数量激增、降雨量偏少也是原因之一。2013年开展PM2.5监测后,如果不加以控制,预计梧州市的空气质量优良率还会继续下降。

三、意见建议

(一)层层落实生态立市战略和建设生态城市目标,使之成为全市上下所有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1.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一条底线,是政府应当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出台本地的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要对本地环境质量负总责,把环境保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标体系,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评价范围和干部政绩考核,落实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对于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建立全市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级主管部门责任。环境保护涉及众多部门,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责任工作的通知》等涉及环保执法的系列文件,建立全市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各时期环保工作存在的有关问题,特别是针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森林资源以及非法排污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每年开展2~3次全市性的环保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预防、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安全。

3.签订环境保护责任状,强化企业环保意识。企业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是影响环境的第一把手。所有排污的企业,必须对污染物进行治理,并且一律签订环境保护责任状,健全严格的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自觉地以环保为本,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完成企业的治污任务。对企业“偷排”、“暗排”污染物的行为必须给予重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杜绝各种为企业开脱环境保护责任的行为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污染源的产生。

4.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通过各种方式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唤醒广大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真正认知保护梧州的生态优势事关大局,惠及子孙后代,在全市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比如广大农民群众作为山林田地的所有者或使用权的拥有者,不能单纯的向山林土地索要财富,更要承担起保护的责任,杜绝各种盗采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等破坏环境的行为发生,自觉投入到生态立市战略和建设生态城市奋斗目标要求上来,发自内心地深入、持久、坚定、身体力行地参与到建设生态城市的战斗中,从力所能及的事情做起,共同保护好美好家园。   

(二)制定特色生态产业政策,推动生态产业向前发展

1.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尽快完善“五园八区”的环保设施。“五园八区”是梧州市工业产业集中发展区,政府必须加大对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快“五园八区”在推进土地利用、功能布局、文物保护、项目准入规划的落实,加快“五园八区” 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工业固废集中处置以及废气治理、园区绿化、道路硬化、生态保护等各项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完善和整治,推动“五园八区”向环保、节约、高效、持续、循环方向发展,从根本上解决园区企业环境风险问题。

2.出台“以奖代补”的鼓励政策,引导企业“提标升级”。梧州市目前大多数企业使用能源均为燃煤(油),所生产的二氧化硫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79.35%”,是污染空气主要成分。以陶瓷产业为例:藤县、岑溪市陶瓷产业生产线燃煤为能源,藤县陶瓷产业园规划要上150条陶瓷生产线,按目前能源消耗排放数据计算,上123条以燃煤为能源的生产线就将用尽全县二氧化硫排放指标,余下27条生产线必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然而,国家环保部正在积极推进修改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出台指日可待,这部法律出台后污染大气的二氧化硫排放指标也必将受到压缩,藤县陶瓷产业园123条以燃煤为能源的生产线又要面临整改。因此,要做到未雨绸缪,尽快出台“以奖代补”的鼓励政策,引导、鼓励和帮助全市所有企业的“提标升级”改造工程。比如引导所有使用燃煤(油)为能源的企业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并由政府出面代表所有“提标升级”企业统一与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公司谈判,让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公司从价格等方面优惠各企业用户,降低企业“提标升级”成本。同时由市财政每年从新增财力中拿出5%左右资金,作为节能减排专项引导基金,根据企业污染物减排量等环境绩效,对重点减排工程给予补助奖励。

3.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准入门槛,建设和打造“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2007年国家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倡议,对入选国家级绿色矿山的企业,国家将在资金、用地、税费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梧州矿产资源丰富,但被破坏的程度相当大,各矿山的自然生态环境已十分脆弱。所以对梧州市来说,建设“绿色矿山”是一项很迫切的工作。因此,必须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准入门槛,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全面整顿全市236家采矿企业,关闭一批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对严重污染环境、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山企业,有关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拒不停产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及时予以关闭。对已被损毁的矿场,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参与矿场环境恢复治理活动。挖掘和培育1~2个采矿技术先进、生态环境恢复好、资源利用率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采矿企业作为‘绿色矿山’典型,申报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利用国家扶持政策加快发展。

4.利用本地工业固废资源,做大做强循环经济。国家工信部为了推进国家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保障工业的绿色发展,推进我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提高综合利用水平,于2011年12月17日制定并发布了《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鼓励建设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并从投资扶持、产业支持、金融支持、税收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梧州市大宗的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铅锌矿和钛矿的尾矿、陶瓷废泥渣、花岗岩废石等。要积极鼓励企业开展工业废固综合利用研究,积极引进利用本地工业固废为原材料的高科技企业,充分利用与梧州市有合作关系的武汉大学等科研机构的科研优势,开发研究工业固废利用项目。目前藤县引进的广西碳歌环保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用陶瓷废泥生产轻质陶瓷砖,但其建成投入生产后陶瓷废泥利用率达到10%。岑溪市引进了广袤新材料有限公司,利用花岗岩废石加工生产陶瓷工业原材料等。对这类企业要给予大力支持与帮助,并以此类企业向自治区工信委申报国家级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争取国家在资金、政策上的支持与扶持,实现废物再生资源化。

5.出台人工宝石集中加工区发展的产业政策,为人造宝石加工产业传承和发展创造契机。解决人造宝石在居民区生产加工产生的噪音问题,市政府已出台了《梧州市居民区加工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正在建设莲花山宝石集中加工区和长洲区宝石集中加工区,将对居民区内宝石加工小作坊分阶段分批次逐步实施搬迁工作,这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但是,搬迁这些小作坊必须要讲究策略。梧州之所以成为世界人造宝石之都,正是这些散落在居民区内的生产加工小作坊成就了她。如今人工宝石产业已经成为梧州市一个有传奇色彩的传统产业,必须好好呵护和传承下去。要让这些实力不强的小作坊搬迁到人工宝石集中加工区,建议政府出台人工宝石集中加工区发展的产业政策,用低租金、低管理费用等优惠政策将他们请出来,集中起来生产加工,并承诺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给他们提供加工技术指导,帮助他们不断扩大生产加工。这不但还梧州人民安宁祥和的环境,也给人造宝石加工产业传承和发展创造契机。

6.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利用经济杠杆实现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所谓排污权交易就是把排污权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买卖的一种交易方式。它是用市场这只“无形之手”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污染治理不能单纯依靠法律和行政力量推动,积极发挥市场作用是长久之计。坚持“污染者负担、治理者受益”的原则,探索建立梧州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形成促进污染物减排的体制机制。一是在对全市进行环境承载力总体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全市排污总量的控制指标,并在目前排污许可证管理的基础上重新核定各污染源企业的允许排污量。二是设立专门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排污权交易市场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一级市场是政府与排污者之间的交易,环保部门评估出一定区域满足环境容量的最大污染物排放量,除留出一定的机动数额外,将余额分成若干规定的排放份额即排污权,政府就某种排污权通过招标、拍卖、固定价格出售等等形式,每年定期与排污者进行交易。二级市场是排污者之间的交易场所,是实现排污权优化配置的关键环节。排污者在一级市场购买排污权后,如果所购买的排污权不够用,就必须在二级市场上花钱买入;相反,如果企业减少排污,则可以将用不完的排污权在二级市场上出售获利。从而鼓励企业通过减少排污来增加盈利,最终达到减少污染的总量排放。
生态旅游与生态农业市有关部门已制定详细的发展意见,这里不再赘叙。

(三)加大生活环保设施投入力度,净化市民的生活环境

1.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杜绝生活污水直排江河。根据市污垃办的要求,全市(包括三县一市)在2013年8月底前完成消灭污水直排口的改造工程,相关责任单位必须抓紧落实。针对农村目前的治污工作,要结合“美丽梧州,清洁乡村”活动展开,在充分发挥已建好的治污设施作用的基础上,再积极争取自治区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投入,建设乡村清洁示范工程模式:即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控为核心,资源化利用粪便、污水、垃圾、秸秆等生产、生活废弃物,把“三废”(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生活垃圾和污水)变“三料”(肥料、燃料、饲料)产生“三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三节”(节水、节能、节肥)促“三净”(净化田园、净化家园、净化水源),实现“三生”(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生态良好)。

2.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人员投入,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机动车尾气是空气中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超细颗粒的主要来源之一。梧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虽然已于2013年7月在市环保监测站挂牌成立,但由于未增加人员编制,很难开展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建议增加人员编制,充实技术力量、切实推动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有效开展,结合梧州市实际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继续提升梧州市的空气质量优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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